昨天,歷時一年多的美國教育考試服務中心(ETS)和GMAC告新東方學校侵犯著作權及商標權一案有了一審判決結果,北京市一中院判令新東方學校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原告方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1000余萬元。宣判后,新東方以書面形式發(fā)表了關于此案的聲明,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并承認過去的錯誤,尊重ETS的合理權益。據(jù)悉,該案的判決賠償損失是我國相關知識產(chǎn)權侵權案中法院判決的最高數(shù)額。
經(jīng)法院查明,ETS將其開發(fā)的53套TOEFL考試試題、45套GRE考試試題在美國版權局進行了著作權登記。ETS以“TOEFL”(文字)、“GRE”(文字)作為商標在中國核準注冊。GMAC開發(fā)創(chuàng)作開發(fā)的23套“研究生入學考試”GMAT考試試題在美國版權局進行了著作權登記。GMAC以“GMAT”(文字)作為商標在中國核準注冊。
一中院認為,新東方學校在未經(jīng)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復制試題,并將試題以出版物的形式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等渠道公開銷售等行為,侵害了ETS、GMAC的著作權和商標專用權。
1997年1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新東方學校擅自復制ETS、GMAC考試試題的行為進行稽查,并暫扣了《TOEFL全真題精選》、《GRE全真考試題》、《GMAT全真題選編》等書籍資料。此后,新東方學校針對前述稽查行動向北京市工商局出具保證書,承認其復制發(fā)行TOEFL、GRE、GMAT考試試題的行為侵犯了ETS、GMAC的著作權。2000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宣武分局對新東方學校進行稽查,并扣留封存包括《TOEFL系列教材聽力分冊》、《GRE語法分冊》、《GMAT講義》等在內(nèi)的部分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