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查獲侵權長城商標葡萄酒
2005-05-23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接到中國糧油食品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投訴稱,一些未經授權的小型葡萄酒廠非法生產長城、新長城和金長城等侵犯長城商標專用權的酒類商品并在呼市地區銷售,給長城商標所有權人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和名譽損失。
中國糧油食品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作為“長城”馳名商標的唯一所有權人,在國內只授權3家生產企業使用該注冊商標。但是個別葡萄酒生產廠家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紛紛在包裝上、標識上使用了“長城”字樣或長城圖形,誤導消費者。
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工商分局接到通知后,從3月份開始由綜合執法隊牽頭,迅速行動起來,針對投訴書中列出的8種仿冒長城注冊商標葡萄酒,在轄區糖酒副食批發市場、超市和便民市場范圍內進行集中排查。截至5月中旬,共查獲都園長城、長城赤霞珠、長城窖藏干紅3個批次的侵權葡萄酒20件,涉案金額5000余元。
通過廠家核實,認定查獲的3個批次的葡萄酒均存在侵權行為。根據《商標法》有關規定和投訴人的具體要求,現已將20件葡萄酒依法扣留,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