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鱷魚”握手言和 5年訴訟一朝和解
2005-11-24 以鱷魚商標著稱的法國拉科斯特公司與浙江鱷魚制衣公司之間長達5年的商標糾紛近日和解收場。
據《經濟日報》報道,在浙江鱷魚確認拉科斯特在中國的“鱷魚圖形”商標專用權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停止使用“浙江鱷魚"品牌的前提下,“法國鱷魚”撤銷了針對浙江鱷魚的訴訟。
2000年5月,“法國鱷魚”以浙江鱷魚使用在衣服上的鱷魚圖形與其已注冊的鱷魚圖形商標近似、容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為由,向北京市高級法院提起了商標侵權賠償訴訟。
在此后長達5年的訴訟過程中,浙江鱷魚對拉科斯特注冊商標專用權有了認同,并深刻體會到維護法律的權威、尊重品牌在內的他人在先權利的重要性。而拉科斯特也對浙江鱷魚作為一個國有控股的民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對企業自主品牌開發的要求和難度給予理解。基于雙方友好協商和坦誠交流,形成了和解共識。
和解協議中“法國鱷魚”同意給予浙江鱷魚相應的寬限期,以使浙江鱷魚有足夠的時間和條件推進其企業重組與品牌調整,實現平穩過渡。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