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保護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產權
2006-08-15 晨報訊自9月8日起,凡是涉及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的外資并購,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報商務部審批,這是9日出臺的《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規定》作出的要求。
商務部條法司有關負責人10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涉及自主知識產權,凝結中國的傳統文化,并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認可。加強對馳名商標,特別是中華老字號的監管和保護是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定的一種救濟手段。”
由于中國還沒有對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進行價值評估的標準和規范,一些馳名商標和老字號在外資并購中往往被低價轉讓,或被競爭對手惡意收購并從此封存。
中國現行的投資體制管理規定:價值1億美元的并購案由中央審批,低于1億美元的并購案由地方審批。然而,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的監管能力弱,審批權一路被下放到市縣甚至鄉,結果導致一些馳名商標及中華老字號的消失和衰退。
這位負責人強調,“報商務部審批不等于不批,而是要加強監管,保障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物有所值不被人為縮水?!?br />
目前,有關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的價格評估主要是對企業經營狀況和市場占有率進行綜合評估。由于沒有明確的標準,商務部表示將會同財政部、商標局等相關部委,邀請行業協會和專家召開內部聯席會議,采取合議或投票的方式來對收購個案進行具體論證“該否決的否決,該批準的批準,決不會濫用否決權”。
文章出處:合肥報業網-江淮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