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并非改編游戲作品的“免費午餐” ——以《大掌門》改編《四大名捕》案為例 近年來,隨著國家對創意文化產業的重視,游戲產業發展迅猛。一些游戲開發企業看到游戲市場的廣闊前景,但又苦于市場上優質的游戲產品開發資源有限,且可供手游產品開發的資源少之又少的現實,為搶占市場先機便紛紛將知名武俠小說改編為游戲作品,進而贏得巨額的市場利潤。因文字作品與游戲產品在表現形式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對于未經武俠小說相關權利人授權而將之改編為游戲產品是否侵犯...2016-05-12Read more
先用權構成條件中“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的探討 在判斷先用權的構成條件之一“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是否成立時,相對于物質準備工作,更應該優先考慮的是技術準備工作是否已經進行;并且需要根據不同的工業領域來考慮這種準備工作是否已經達到了實施專利技術所必要的程度,因為這是和專利權本身的知識產權屬性以及工業應用屬性密不可分的...2016-04-28Read more
從專利代理人角度看制藥企業的專利管理 醫藥產業是高技術、高投入、高風險、高收益的產業。制藥企業的持續發展潛力和利潤增長點主要來自于具有專利保護的新藥。新藥開發對于專利的依賴性要明顯高于其他行業...2016-04-05Read more
淺議通過商標轉讓獲得商標權利應注意的問題 企業通常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獲得商標權利,其一是申請新商標的注冊,其二是通過商標轉讓的方式。但是在轉讓商標的過程中,企業往往忽視了商標法關于轉讓的有關規定,從而導致商標權利獲得失敗...2016-03-28Read more
淺談商標中的商譽延續問題 商標作為區分商品或者服務產地來源的同時,也承載著企業長期經營下所產生的商譽。消費者在市場中購買一件商品或者接受一項服務時,往往首先通過商標判斷其 提供者,繼而在判斷該件商品或服務與其價格是否相符時,就會考慮到該提供者在相關行業內的影響力與知名度,這就是商標法意義下的“商譽”。“商譽”作為商 標中所隱藏的一種價值,必然會有其歸屬與延續......2016-02-22Read more
一位商標律師的“非誠勿擾”觀后感 2016新年伊始,“非誠勿擾”商標侵權案件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法院判決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于判決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誠勿擾”欄目名稱。此判決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瞬間刷遍朋友圈。除了因為涉案的“非誠勿擾”電視欄目為廣大觀眾喜聞樂見,多年以來長盛不衰,必然形成極強的眼球效應之外,更因為該判決思路和判決結果正當性不無爭議。以下對...2016-02-16Read more
加拿大專利申請中的專利轉讓登記及權屬聲明 根據加拿大專利法,只有發明人或發明人的代表可以有權提交一件加拿大專利申請。因此,在提交一份加拿大專利申請時,除了必要的申請文件和請求書,申請人還應提交一份根據專利細則第37條的聲明(Declaration under Section 37 of the Patent Rules)。若申請人不是發明人,該聲明應指明發明人是誰以及申請人是發明人的法定代表。除此之外,申請人也可以對權利轉移(通常為轉讓書,assignment...2016-02-16Read more
淺談企業商標管理崗位職責 引言:企業實際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有些是商標、專利、版權集中一個部門管理,有些是分部門管理。本文討論的不是負責商標的某個人的工作職責,而是企業負責 商標管理工作的“崗位”應具備的職責探討。每個企業根據商標工作與自身經營的重視程度不同,崗位匹配的人員亦有不同。由于條件所限,筆者并未針對大量企業 進行實地調研,在此筆者只是根據日常工作中,與企業商標崗位的溝...2016-01-27Read more
淺析商標法第15條第2款與第32條搶注的適用問題 商標法第15條第2款規定:“就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2016-01-11Read more
中藥組合物創造性答復淺見 在中藥組合物專利的審查過程中,審查員常會指出,“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功效需要以及生產成本考慮,可以選擇去掉或替換一味或幾味藥物,或者提出中藥組合物中各組分的配比屬于本領域的常規技術手段”。筆者持有不同意見,“一味或幾味藥物的替換”不能籠統被認定為本領域的公知常識,分析如下...2016-01-05Read more